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治区科技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新科成字〔2021〕48号)要求,现对历年参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重新提名参评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共36项)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8月25日~8月3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重新提名参评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成果持有异议的,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提出(匿名不予受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努尔别克·卡买西、阳延琴
联系电话:0991-3823583 368072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 编:830011
附 件: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重新提名项目成果清单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