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拟奖励人员和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10天(2019年1月11日-1月20日18时),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我办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对异议的项目所涉及人员进行核实、查证,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努尔别克 阳延琴
联系电话:0991-3823583 3680722 3823762(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编:830011
自治区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