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工作拟于11月下旬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专业组评审将以会议方式进行。
二、专业组划分
按候选成果学科分类,进行专业组划分(见附件1)。如有异议,在11月19日前向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评审要求
(一)材料要求
各候选成果请根据专业评审组评价表类型及汇报建议(见附件2)制作汇报幻灯片(即*.ppt或*.pptx文件,应使用PowerPoint2007以上版本,建议显示比例为16 : 9,页数控制在50页以内,刻录成光盘),并于该候选成果评审前一天递交至评审会场。会场提供笔记本电脑和投影仪。
(二)候选成果汇报人员和答辩时间要求
1.候选成果前三完成人凭身份证进入会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除特殊原因外,须由该成果第一完成人进行汇报,否则评审专家将不对该成果进行评审。
2.汇报时间共15分钟。完成人在汇报前,先简要介绍到会人员姓名、排名和贡献,再介绍成果内容。
3.答疑时间共10分钟。汇报完毕后,评审专家提问将在会场投影屏幕上显示,到会人员分别回答。
4.参会人员请于本成果汇报时间前30分钟到场。
5.汇报成果及答疑时,语言简明扼要,声音清晰洪亮,答疑完毕后及时退场。
(三)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专业组评审具体时间及地点视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提名单位及时通知候选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 系 人:李雯雪 阳延琴
联系电话:3823762 3680722
附件:
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
2021年11月15日